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与个人订立的哪些应税合同不涉及印花税?
跨年发票及报销一直是困扰财务人员的难题,尤其是现在,年底将近,大家就更要注意!今天我们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究竟遇到跨年发票及报销问题该如何处理�?缒攴⑵钡那榭�:第一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收到发票。第二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第三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第四种:是上年采购的资产,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该资产并没有在本年消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缒攴⑵比绾未�:▲第一种情况: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当然不能超过5年)。▲第二种情况: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如果取得的发票与预计金额存在差额,取得发票的时点发生在出具财务报告前,应调整当年的账务和财务报表,取得发票的时点如发生在财务报告后,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但是进项税应计入取得发票的当期。税前扣除的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一致。▲第三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操作空间就比较大了。既可以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也可以视为次年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为安全起见应选择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视同开票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更为简便。▲第四种情况:对于存货:即使收到发票也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税前扣除,因为存货必须要经过入库、领用、生产、销售等环节后,结转成本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处要和增值税进项抵扣区分好)。一般来说发票都会在实现税前扣除前取得,也没有什么纳税调整。但如遇特殊情况,存货已经实现销售,相应发票在实现销售年度的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则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取得发票后,在进行追补。对于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未收到发票时,对固定资产应进行暂估入账后并进行折旧,然后按照国税函(2010)79号进行税前扣除。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必须注明。●●●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增值税发票开错的问题,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本次发票开错、退回等异常处理课程就为大家讲解发票开错、退回等异常情况的处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案例分析
一次性收到2年房租收入有两种方法入账,不同的处理,效果大不一样。方法一:北京甲物业公司2020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房租收入400万,:借:银行存款 436贷:预收账款 4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400*9%)注意:个人和小规模为5%,出租其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的不动产为9%每月分摊收入16.67(400/24月):借:预收账款 16.67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7万元方法二:北京甲物业公司2020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不含税房租收入400万元。借:银行存款 436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万元注意:物业公司2020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房租收入400万元(跨年收入),既可以一次性确认收入、也可以分两年确认收入,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自行判断:(1)若是之前累计亏损的话,建议一次性确认收入,这样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缴纳企业所得税;(2)若是之前没有累计亏损的话,建议分期确认收入,便于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政策参考: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因此,纳税人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所得税收入,有了选择确认纳税义务时间的权利�?杉У闹对蕉�,而且善于运用之实践,对财务人员是多么大的幸福感和成就感。还想学习更多财务知识吗?讲解的让您能快速把握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业务模式及账务处理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快速把握每个环节的关键点,长为独当一面的工作能手!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学习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发生的5项费用,怎么做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