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你不得不会的那些发票抬头小知识
会计职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会计为了增加在职场的竞争力,都会选择考取会计职称这条路,那么,中级考后,想要找一个更好的工作,除了职称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方面,比如说你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等会计的一些软实力,提高这些软实力有利于会计找一个更好的工作。中级考后,如何提高自己的沟通及管理能力呢?一、沟通能力沟通分两个方面,一是财务部门内部沟通,这也是形成团队精神不可缺少的前提;二是外部沟通,这又分为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沟通的过程也是财务总监深入了解企业的一个过程,越了解得深入,沟通也就容易得多了。★如何提升沟通能力呢?表达能力:想要提升表达能力关键的一点就是逻辑,即使你自己想的比较清楚,而且也是有意识的在进行沟通,但你没有用清晰的逻辑来组织语言,会导致对方难于理解。表达内容:清晰明了,有侧重点,把关键的信息通过你的语言传达出去。表达成效:让信息接收者明白你的表达意思,接收到你所表达的关键信息,而不是当传递完信息后对方一脸与我无关的样子。二、管理能力从公司战略和管理的角度、更加全局化地思考问题、看待公司及行业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除了开拓思路,通过管理会计之类的专业课程培养自己这种管理型的思维模式也是一种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阶段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统计局四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62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且已申请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的企业,最迟应于2020年12月底前缴纳,不得跨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年关将至,在此温馨提醒,请相关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我市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二、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继续申请缓缴2020年2月以来的当期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2020年12月底前缴纳,不得跨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我市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另行发文明确具体标准)。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六、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资金调度,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抓紧组织实施,进一步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等各项政策落细落实。七、企业享受政策范围、划型确定原则及办理程序、减免缓期间权益记录、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处理等事项及相关办理流程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和《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21号)规定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 庆 市 财 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0年7月9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减免社会保险费(一)从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二)从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市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二、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大型企业2月至4月),可申请缓缴从2020年2月开始的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最长可延长6个月(即:2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7月,3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8月,依此类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确定原则及办理程序(一)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由市统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类型后交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分区县下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办理,无需企业申报审批。享受减免政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以本通知下发之日前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类型为准。(二)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征收期延长申请,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办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备案。四、其他事项(一)各级人力社保、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二)企业(单位)已缴纳了减免期间应减免的社会保险费的,多缴的部分可以抵缴下期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或选择退费。(三)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统计局2020年3月9日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本课程适用于零基础、考了证书没实操经验、想从事会计工作的学员!徐老师手把手带着大家学习上岗实操课,从会计人员的必备知识如:怎么申请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等;再到一步步带着大家做一套商业企业的全盘账(提供电子版仿真票据用来练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增值税、所得税等常见税种的纳税申报等五大�?槿矫嫖恢嵘嫡侥芰�,本课程非常系统全面,涉及到了企业财务的方方面面,学完后均可独立完成企业的做账与报税工作,既可以可以胜任没买软件小公司的会计,也可以胜任大中型企业的会计工作。为您的财务职业发展增加底气和机遇。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会计培训机构,零基础会计培训班,会计培训课程哪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