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财税问答:发购物卡作为福利该怎么走账
很多企业都想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有何税收优惠政策呢?接下来就和大家说一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及其税收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丌符合上述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丌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丌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高新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三、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四、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如果您想深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实训系统的学习,掌握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认定、涉税风险、企业所得税汇算实操,了解每项业务对应的原始凭证,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全套账务的核算流程。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物业公司财税处理难点问题解析与风险防范,注意查看!
在专票电子化推行之前,我们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为大家所熟悉。本期的热点问答网校收集了12366咨询度较高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常见问答,例如电子普通发票的效力、发票签章、如何填写申报表等问题全都有,一起来看看吧~01、公司员工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销,请问该发票的效力是否和纸质发票一致?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02、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期收到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在增值税申报时如何填写申报表?答: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2020年第24号)文件规定,税务总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批量选择确认服务,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03、我公司近日收到销售方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该张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04、我是一个普通消费者,饭店向我开具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让我自行下载打印。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打印电子发票纸质版给我?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文件规定,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国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发票问题关乎到整个企业,各位老板一定要保证发票的合理合法性!学习更多发票相关知识,快快加入《,教你们合理规避发票的风险以及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相关推荐: 旅行社不会做账?财税处理方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