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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厉害了会计人 这样的表白要逆天

            2017年12月22日,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总局、能源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一、文件生效时间 2018.01.01 二、调整背景 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三、免税条件 一句话概括就是:为生产列举的鼓励类装备和产品,而进口的列举的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具体内容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7年修订)》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7年修订)》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征税情形 一句话概括就是:即使享受进口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只要进口不予免税的目录内货物,一律征税。具体内容如下: 对201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有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项目和企业(具体参见文件,这里不详述),进口 《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7年修订)》 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 通过上述的概括总结,相信大家应该对这个政策有所了解了。更多的政策解析,请关注。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圆木木房屋装修费用的财税处理

                申报增值税的时候,经常会有数据比对不通过的情况,原因是税务系统设置了一些比对规则,如果不熟悉这些比对规则,将无法申报增值税,具体比对哪些事项呢?我们来看一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1.销项比对。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2.进项比对。(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税额合计数。(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4.预缴税款比对。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5.特殊规则。(1)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更多推荐: 成本核算与报表分析实操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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