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公司收到购货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新的会计年度或注册新的公司,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业账簿,一起来看看营业账簿印花税方面的热点。1问:哪些营业账簿需要缴纳印花税?答: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申报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不再征收印花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2问: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税率多少?答: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五条第三款《印花税税目税率表》3问:营业账簿印花税需要每年申报吗?答: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您可以查看比较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去年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如果增加了,就需要在每年1月申报期内就增加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逾期会产生滞纳金哟。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五款4问: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答: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征收印花税;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征,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征印花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友情提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 〕5号)的相关规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更多推荐: 实习工资是否按“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 我们公司是一家大型施工企业,大部分施工项目均在外省市,在外省市项目均在工程所在地办理了税务登记证,项目资金来源于甲方拨付的工程款,职工工资在施工所在地发放,请问:职工是否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还是要汇总到公司机构所在地缴纳? 【解答】 根据《》(国税发[1996]127)第十一条规定: 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核算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规定,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涉及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按每月工程完工量预缴、预扣个人所得税,按年结算。一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的,应按各年所得预缴、预扣和结算个人所得税。难以划分各年所得的,可以按月预缴、预扣税款,并在工程完工后按各年度工程完工量分摊所得并结算税款。 第十七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分局、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505号)第一条规定: 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管采取何种方法计算)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不直接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据实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据此,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企业,已在异地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对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务而取得收入的人员实行查帐或其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zoe事业单位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