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新疆:“营改增”五大利好作用凸显
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已近1个月,总理5月23日在考察时细询实施效果,并再次重申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那么实际效果是怎样呢?以建筑业为例,大多数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包括已经开工的老项目、甲供材企业以及清包工企业,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建筑业经营模式,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 3%,而同时一般纳税人可以收取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这些企业的税负由3%下降到2.91%左右。同时,将甲供材从建筑企业的计税依据中剔除,选择简易计税的总分包项目还允许差额扣除等,这种政策安排既符合增值税原理,又实实在在地给建筑企业减轻了负担。由此看来,2016年的5月份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第一个月纳税额将有所减少。一个企业在税改中发展更坚定的执行力、更强大精细化管理的毅力和决心是最重要的,而发挥利用税收政策的优势也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这些都是对企业在税改中成功转换的重要影响因素,但是企业也不要忽略会计人员的力量。为实现企业减税的目的,需要一个懂行的会计通过抵税范围的扩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为企业创造效益。企业拥有专业更谨慎可信赖的会计,更容易在税改工作中表现的更好、更容易平稳度过营改增开始实施的这头3个月的关键时期、赚更多的钱,省去了去税务局交税改的 学费 。专业的会计在合同签订、财务管理和发票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简直就是一台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机器。会计人员的自觉性甚至会让企业管理层很紧张,其实引起紧张的唯一原因是挑战了其他员工的懒惰习性。管理者们很明白得到更多的最好方式是去完成更多任务,会计们确实也能帮你做到。在税改过程中财务部门的会计仍然比其他部门更有责任感和计划性,确实给企业员工带来更多正面影响。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本身的能力是他最多接触的五个人的平均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方的好习惯可能引起你的正向改变,然而坏习惯也是可以传染的。如果企业经营中会计一方能够井井有条的处理税改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企业的经营一方就能留出更多时间专注在产品的经营工作上。当然这里并没有建议公司仅仅通过会计的责任感和谨慎度面对正在实施的税改,不过拥有负责和谨慎的会计确实是得到良好的企业效益和平稳过渡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比起期待政策做出改变,不如想想能否通过学习学习再学习成为利用政策的那个人。国家通过税改降低税负放水养鱼,想要激发市场主体的更大活力,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里,会计人员还在等什么呢?还在担心 跳跃 大,没有足够的进项抵扣吗?机会来啦,网校 量身定制 多项特殊专项课程安排,全方位帮助企业缓解压力,快速搞定 节税 这块硬骨头。绝大部分财会人员都已经在网校提升了自己,就差你了。还在犹豫什么,跟网校一起马上行动吧!相关精品实务课程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喵太后为什么财务部门总对其他部门不放心
先开发票后付款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已为商家们所认同,成为一种商业交易习惯,广泛存在。“先开票后付款”合同条款有两种不同形式:1. 买方应当在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备注:没有开票,也要付款2.买方应当在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备注:鉴于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卖方先行开具发票,买方再行付款的一致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尊重。(通俗的说,没有开发票可以成为拒付款的理由,因为没有达到付款条件)您选择上面哪个条款呢? 【参考资料】未开具发票不构成拒付货款的事由孙仲法官指出,本案的焦点集中在未开具发票能否成为拒付货款的抗辩理由上�?叻⑵钡囊逦癫⒎锹蚵艉贤饕逦�,买卖合同中主义务具体为卖方交付货物转移货物所有权,买方支付货款并受领标的物,履行开具发票义务并非合同的主要义务。因此开具发票的义务与买方支付货款不能形成对待给付,不能构成卖方拒付货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本案中,买方仅以卖方未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而拒付货款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双方约定先开票后付款未开票不免除付款义务2014年4月,龙星公司与海威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合同书》,约定龙星公司向海威公司购买麂皮复合布,海威公司收到预付款10天后交货5000米,其余的25天内交完。付款方式为预付30%订金,供方提供货款的有效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结算70%的款项等条款�:贤榍┒┖�,龙星公司汇款13.3万元到海威公司账户。之后海威公司陆续向龙星公司提供麂皮复合布、单层烫金麂皮布、假毛等货物,龙星公司收到货物后,由公司员工在海威公司结算单客户栏上签收,结算单备注栏上注明:“如有质量问题,请不要开剪或复合等,否则责任自负。”龙星公司收到货值51.8万元的货物之后,也制作完毕成衣。龙星公司未支付海威公司货款,海威公司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星公司支付扣除海威公司预付的13.3万元后尚欠的货款38.5万元。庭审中,龙星公司认为海威公司未依约在龙星公司预付款后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故其有权拒付尚欠货款。厦门中院审理认为,一方面,海威公司未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但海威公司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义务非合同主要义务,无法与龙星公司支付货款义务构成对待给付,因此,龙星公司无权以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货款;另一方面,既然上述《采购合同》明确约定在龙星公司支付剩余70%货款前,海威公司应先行向龙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那么,海威公司是否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应作为龙星公司支付货款的期限。综上,法院判决龙星应于收到海威公司开具相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海威公司货款38.5万元。 法官说法“先开票后付款”可认定为付款期限约定“先开票后付款”前提下,未开具发票是付款的条件抑或期限?苏鑫法官对此解释道:首先,如前所述,开具发票的义务并非买卖合同主义务,与买方支付货款不能形成对待给付,不能构成买方拒付货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本案中,龙星公司以海威公司未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而拒付货款理由不能成立,即是否开具发票不能构成付款的条件。其次,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先开票后付款”应如何评价?不履行开具发票义务的法律后果虽不能形成拒付货款,但鉴于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卖方先行开具发票,买方再行付款的一致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尊重,因此,开具发票的义务虽不构成拒付货款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根据合同约定,应成为买方支付货款的期限,即在判决书主文中表述为“买方应当在卖方开具发票之日起合理期间内支付货款”。(以上内容摘自《小发票蕴含法律大难点》(人民法院报2015年08月09日星期日))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第一大税种,每个企业都会涉及,重要性不言而喻,熟练掌握增值税的开具、申报、清卡认证等流程,才能真正掌握企业税务问题。增值税发票开具/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带大家学习增值税全流程,全面掌握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取得内退收入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