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补发工资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商业银行在判断是否控制其发行的理财产品时,应当综合考虑其本身直接享有以及通过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间接享有权利而拥有的权力、可变回报及其联系。分析可变回报时,至少应当关注以下方面: 可变回报通常包括商业银行因向理财产品提供管理服务等获得的决策者薪酬和其他利益:前者包括各种形式的理财产品管理费(含各种形式的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还可能包括以销售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收费的名义收取的实质上为决策者薪酬的收费;后者包括各种形式的直接投资收益,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等而获得的补偿或报酬,因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等而可能发生或承担的损失,与理财产品进行其他交易或者持有理财产品其他利益而取得的可变回报,以及销售费、托管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服务收费等。其中,提供的信用增级包括担保(例如保证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本金或收益、为理财产品的债务提供保证等)、信贷承诺等;提供的支持包括财务或其他支持,例如流动性支持、回购承诺、向理财产品提供融资、购买理财产品持有的资产、同理财产品进行衍生交易等。 商业银行在分析享有的可变回报时,不仅应当分析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合同安排的实质,还应当分析理财产品成本与收益是否清晰明确,交易定价(含收费)是否符合市场或行业惯例,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最终承担理财产品损失的情况等。商业银行应当慎重考虑其是否在没有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对过去发行的具有类似特征的理财产品提供过信用增级或支持的事实或情况,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该信用增级或支持的触发事件及其原因,以及预期未来发生类似事件的可能性和频率。 2.商业银行提供该信用增级或支持的原因,以及做出这一决定的和管理流程;预期未来出现类似触发事件时,是否仍将提供信用增级和支持(此评估应当基于商业银行对于此类事件的应对机制以及内部控制和管理流程,且应当考虑历史经验)。 3.因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而从理财产品获取的对价,包括但不限于该对价是否公允,收取该对价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程度。 4.因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而面临损失的风险程度。 如果商业银行按照《合并准则》判断对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不构成控制,但在该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向该理财产品提供了合同义务以外的信用增级或支持,商业银行应当至少考虑上述各项事实和情况,重新评估是否对该理财产品形成控制。经重新评估后认定对理财产品具有控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将该理财产品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对于发行的具有类似特征(如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基础资产构成、投资者构成、商业银行参与理财产品而享有可变回报的构成等)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也应当按照一致性原则予以重新评估。【】 责任编辑:跳跳虎银行理财的会计计量和列报
问题:老师,我们去蛋糕店买卡,取得发票内容是预付销售卡,税率是不征税,发票能不能做账,可以税前抵扣吗?我们日常生活及企业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预付卡(充值卡、储值卡等),比如公交地铁卡、手机充值卡、超市购物卡、加油卡,蛋糕卡(券)等等。在我们初次购入或对卡片进行充值时,对方单位给我们开具的发票内容不是商品服务,而是“预付卡充值”字样,税率显示“不征税”。对于这类发票,我们财务人员可以拿来记账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一、预付卡充值能否入账企业经济业务真实发生了预付卡充值业务,包括购买卡片及对卡片进行充值,均可以记账且应当记账。实际账务处理时要分情况:1、作为预付款入账的预付卡对于此类预付卡,有2个特点:企业使用,金额较大(重要性)。比如,公司为车辆加油方便而办理加油卡,并进行了2万元的预充值,取得不征税预付卡充值发票2万元。此类业务在购卡时应作为预付款进行处理: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在实际加油时,应冲减预付账款处理: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预付账款2、直接作为费用入账的预付卡此类预付卡,有两个特点:非企业自用,或虽然企业自用但金额很小。比如公司购买价值100元的蛋糕卡(券)、购物卡等发放给员工作为生日福利,或赠送客户。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招待费等贷:银行存款二、预付卡充值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对于预付卡充值取得的不征税发票能否直接进行企业所得税扣除,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甚至不同地方税务局在实际征管中对此给出的解释也不相同。1、认为可以扣除的主要理由:(1)预付卡充值发票同样是由税务局监制,由企业开具的合法凭证,税法中并没有禁止预付卡充值发票作为所得税扣税凭证的明文规定。(2)预付卡(通常以单用途卡理解)充值发票通常对应了具体业务类别,如餐饮、购物、消费等,且按照规定开具预付卡充值发票的,在实际使用时不得再次为其开具增值税应税发票。因此预付卡充值发票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具备“以票控税”的作用和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实质内容的目的,应该作为所得税的扣税凭据。2、认为不得扣除的主要理由:(1)预付卡充值不能证明与企业收入具有合理相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预付卡充值,仅代表了对资金的预付预存,无法证明该预存行为是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2)预付卡充值发票扣除违反权责发生制扣除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预付卡充值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照规定取得业务实际发生凭据(消费明细、购物清单、水单小票、工单等)进行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综上,企业取得预付卡充值发票进行记账处理没有问题。但对于所得税扣除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两种观点均有一定的道理。相比较而言,作者更赞同后者不得直接税前扣除的观点,也是多数税务局实际征管中采用的观点。对于大家遇到该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和应对,提供几种实务中常见且相对可行的做法供参考。1、预付卡充值发票+外部合理凭据进行扣除凭索取的预付卡充值发票和使用预付卡支付消费的业务凭据(消费明细、购物清单、水单小票、工单等),证明业务真实、合理发生,则可以据实扣除。2、不索取充值发票+开具业务发票进行扣除取得预付卡时不要索取预付卡充值发票,用购卡或充值的支付凭据进行账务处理,在实际消费时索要业务发票进行扣除;这种处理相较“充值发票+外部业务凭证”方式,如果业务本身是属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的业务,购买方还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而对销售方销项无影响无税款损失。3、预付卡充值发票+内部合理凭据进行扣除比如对于企业发生的购买蛋糕卡,月饼券(卡)等特定充值卡,用于员工福利,单位价值较小,在具有相应的员工福利方案,发放领取记录等真实合理的内部自制凭证基础上,实务中多数情况进行扣除税务局及审计也会认可这种做法。提醒:鉴于各地税务局对预付卡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处理意见不完全相同,遇到具体问题建议最好咨询当地税务局,按当地要求处理以降低涉税风险。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学习实操知识,1500+好课免费学,轻松get实操经验,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相关推荐: 重要提醒!做完汇算清缴千万别忘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