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最全汇总!
0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二)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 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2.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3.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 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02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答: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自产自销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03纳税人销售旧货,能不能开专用发票?答: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3%减按2%征收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0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规定,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可选择适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更多推荐: 问答+案例!带你了解个税稿酬所得
摘要: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2月6日疫情可以禁锢我们的脚步,却不能禁锢我们前进的步伐。正保会计网校一直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特别为广大学员送上一份特殊时期的温暖:疫情期间,免费赠送实务畅学卡——月卡Plus,45天畅享1000门实操课程,老师齐聚为你的假期送上精品学习大餐,并有财税专家QQ群在线答疑,让你宅在家里提升,实现十分竞争力。扫码领取↓↓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