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老会计讲实务】关于公司资本金核算!
公司经营不容易,业务辛苦求收益。财务功能不可少,支撑经营把利要。业财本是一家人,常常闹些小矛盾。理解经营的逻辑,相互融合创佳绩!那么,财务到底如何深入业务呢?且看罗杰夫老师的讲解。名师介绍: 罗杰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会计师、税务师,十二年工作经历,从事过财务,做过业务,历任上市公司财务、市场经理,著有畅销书《跳出会计看会计》,跨界于财务和业务之间,帮助大家跳出财务的 三界五行 ,在经营的视角下开展财务管理。 其主讲《跳出财务做分析》《资金计划、使用与管理》《资产管理与控制》《全面管理的实务应用技巧》《转型与实操技能》《经营分析实操技能》等课程,思路新颖、简单易学上手快,帮助大家解决实务问题的同时,传递在财会专业之外,打造个性化职业通道的新思维,广受学员好评。 课程大纲: 一、企业中,业务和财务到底是什么关系? 二、大家常说的业财融合有几层含义? 三、财务如何深入业务?方式、目的和收益是什么? 课程收益: 1、理解和看清业务和财务的关系 2、掌握业务部门在经营中的痛点和爽点 3、运用制度和技巧推动业务部门配合财务工作 福利:扫码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的财税资讯,并为大家提供专业及时的实务答疑。【】 责任编辑:水晶3月29日免费课:解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变化
近日,国家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进一步明确了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主体条件、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提交的材料等问题。有关专家提醒,纳税人应把握相关实操要点,顺利办理留抵退税。当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当期可以不缴纳税款。同时,未完成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存到下期抵扣,留存的部分即为留抵税额。最近两年来,财税部门多次发文,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政策脉络逐渐清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的实操要点。01留抵退税不再受行业限制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20号公告最突出的变化,是取消了对留抵退税的行业限制。2018年6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件)明确规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行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20号公告则规定,同时符合5个条件的纳税人,不细分具体行业,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根据2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这5个条件是:(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02 新增“增量留抵税额”概念根据20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规定情形的,应该按照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汇税务(重庆)合伙人李明东说,“增量留抵税额”是一个新概念,值得相关纳税人注意。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连续六个月每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是与2019年3月底相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也是与2019年3月底相比。假设与3月相比,2019年4月-9月每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都大于0,并且9月的增量留抵税额在50万元以上,若同时满足其他四个条件,则2019年4月-9月是符合留抵退税政策的首个连续期间。举个例子假设甲公司2019年3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与2019年3月底相比,2019年4月~9月每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都大于0,且9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10万元。假设该纳税人满足其他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的条件,那么,甲公司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即为110-10=100(万元)。03进项构成比例影响退税额20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接上例,企业不能简单地认为,可申请退回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100万元,而是要根据进项构成比例做进一步计算。假设甲公司2019年4月~9月共计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300万元,而这300万元包括了两部分:一部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270万元;另一部分为取得其他扣税凭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旅客运输服务抵扣的进项税额等30万元。那么,其进项构成比例为270÷300=90%,则甲公司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00×90%×60%=54(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严颖提醒,留抵退税对应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解缴税款完税凭证,也就是说取得其他扣税凭证计算抵扣的部分并不在退税的范围之内。但上述计算的进项税额并非直接排除在留抵退税的范围之外,而是采用以规定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计算公式、通过增加分母比重来计算退税额的形式进行排除。了解日常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关系,掌握通过账务核算实现的技巧,知晓在核算中开展税收筹划技巧的方法,来正保会计网校学习常见会计核算内容的税收筹划技巧,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与退回,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