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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探析

很多小伙伴分不清“加计抵减”与“留抵退税”,现在我们就“加计抵减政策”与“留抵退税政策”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梳理↓↓↓【注意:本文仅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读】赶快来一起看看吧。概 念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什么是“留抵退税”?就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计 算如何计算加计抵减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提醒: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如何计算当期可以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具体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相关规定办理。适用哪些行业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哪些行业?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留抵退税还区分行业吗?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这次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值税改革后,你是不是还在发愁加计抵减应该如何填报?加计抵减如何计算?加计抵减如何会计处理?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次搞定新增值税!旅客运输、加计抵减计算及账务处理实操,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会计培训机构,零基础会计培训班,会计培训课程哪个好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小张是该公司的税务经理。这不,小张在对该企业费用支出项目复核时,对以下4项业务的税务处理产生了困惑,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吧~?业务一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2019年1月,公司给所有在职员工统一制作了工装,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该笔业务共计发生支出12万元,已经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那么,该笔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列支扣除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业务二为推广新型电子产品,我公司与一家分销商签订品牌代理销售协议,协议规定由该分销商负责新型产品在本地区推广销售业务,合同期间为2019年4—6月,合同期满,我公司按分销商实现的销售收入的8%支付佣金费用。该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我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佣金200万元,并取得相关合法有效票据。那么,针对支付的佣金支出我公司能否全额在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因此,该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可税前列支扣除佣金限额为2500*5%=125万元,超出限额200-125=75万元不能税前扣除。?业务三2019年8月,我公司将一批自行研发的新产品无偿赠送给分销商用于市场推广,我公司已做视同销售处理。那么,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收入计算基数是否包含视同销售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四2019年9月,为庆祝建国70周年,我公司组织党员开展了多次庆祝活动。上述活动经费支出均出自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那么,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需要注意,党组织工作经费在税前扣除应注意扣除限额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 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方面,应将该费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栏次填报�:昧艘陨暇褪枪赜诩父龇延弥С治侍獾乃拔翊�,你都了解了吗?想学习更多费用报销问题吗?赶快加入吕乐老师的课程:人人必懂的费用报销知识,带你了解常见费用报销稽查及审核要点,合理规避财务及税务风险,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税自行申报?这些要点帮您梳理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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