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电子发票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八大影响
们一定要注意,有一些特殊情况中进行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认证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况!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财税〔2017〕90 号文件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还想学习更多财务知识?快来讲解的吧!本课程主要讲解财务工作中的日常经济业务,税款的计算及注意事项,财务软件的讲解,包括:总帐�?�、采购�?�、销售�?�、固定资产�?�、报表与分析、初始建帐、基础设置等;纳税申报部分:发票的认证、发票的开具、增值税的申报、附加税费的申报、个税的计算与申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申报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员快速掌握作为一名会计的日常业务工作有哪些,让一些想做会计却又缺乏独立操作的财务人员在头脑中对一个月的帐务处理有大体框架印象,并且通过发票认证,发票开具及报税知识等实务经验的分享让学员直接掌握老会计的经验。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超实用!留抵退税政策汇总!来看看您是否适用?
企业开发的产品只要符合已将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已开始投入使用或已取得初始产权证明其中一个条件即视为已经完工产品。在销售时一般都要签订正式《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因采取的销售方式不同,收入确认的方法也不同。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时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这里的 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 一般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时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时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申办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时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属于由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低于基价,则应按基价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时,包销期内可根据包销合同的有关约定,参照上述1至3项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责任编辑:zoe学校食堂是否也要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