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春节团拜会的会计分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出台后,报表应该如何填写?今天,整理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2个政策要点和3种享受方式,每种方式后还附有案例,快来看看吧!一、 政策要点要点1:享受主体——先进制造业企业先进制造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企业,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名单内。要点2: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得计提情况:(1.)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2)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注: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二、3种享受方式+案例解析方式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案例解析:A企业2023年1月实现销项税额88万元,进项税额110万元(均符合加计抵减条件,加计抵减比例为5%,下同)。当月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88-110=-22(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5.5-0=5.5(万元)。申报表填写示范:方式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案例解析:B企业2023年2月份销项税额165万元,进项税额11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66万元(对应的进项税前期已经加计抵减),加计抵减期初余额4.4万元。当月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165-(110-66)=121(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4.4+5.5-3.3=6.6(万元);加计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121-6.6=114.4(万元)。申报表填写示范:方式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案例解析:C企业2023年3月实现销项税额115.5万元,进项税额88万元,期初留抵税额22万元,加计抵减期初余额5.5万元。当月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115.5-88-22=5.5(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5.5+4.4-0=9.9(万元);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5.5-5.5=0。加计抵减额期末余额=5.5+4.4-5.5=4.4万元,结转下期抵减。申报表填写示范:注意: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19栏按以下公式填写:第19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即19栏=115.5-110-5.5=0。温馨提示1.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2. 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3. 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更多推荐: 2023年12月1日起,这些劳动法、社保新规正式执行
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车辆,而每次公司使用公司所属车辆时每次缴费加油会不方便报销与核算,所以大部分公司都会在加油站购买加油卡,这样会方便很多,那么也就表明购买加油卡一般都会是比较大的金额的支出,所以一般企业都会想要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又有一些加油站说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票,所以很多朋友都迷茫了,在加油站购买加油卡到底可不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小编带大家一起寻找一下答案吧。关于购买加油卡开票,有关规定如下:1.根据第五条的规定,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 预售单位 )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帐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根据第三条的规定,本办法第一条所称加油站,一律按照认定为增值税;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综合以上几条规定,我们发现,其实加油站属于,所以按照规定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并且,我们购买加油卡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的。各位财务朋友们以后可以提醒公司的司机朋友们购买加油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哦,如果您再增值税发票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在工作中有其他的困惑,或者你只是单纯的想提升自己的能力,欢迎加入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带你一起学习提升,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责任编辑:小海鸥会意人生免费直播:如何与12星座上司和谐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