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支付担保费用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每年公司都会申请个税返还,何为个税返还呢,是指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对于个税返还的会计核算,各个公司有所不同,主流说法是放在了其他应付款中,其中一部分用于日后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指出:企业作为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表的 其他收益 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这就基本统一了个税手续费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在 其他收益 核算。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 其他收益 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但个税手续费不是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只是因为其属于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而纳入该科目核算。 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小海鸥9月18日免费直播:避免摔跤转行,你需要知道的
2022年马上就要过去,又到了该考虑公司给员工发年终奖的时候�:芏嗤Э赡芑崴�,年终奖个税的问题不是在第二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选择一下就好了,现在根本不用考虑吗?我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年终奖个税的筹划也是这样,一定要提前考虑和规划,否则等实际处理完毕以后再想筹划,或者筹划空间很小,或者所想到的筹划方法根本不符合税法要求而增加了涉税风险。关于年终奖个税,分3个问题解释:1、年终奖相关个税政策2、年终奖单独计税VS并入综合所得比较3、什么情况需要考虑选择单独计税1年终奖相关个税政策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我们经常说的年终奖,对应到个税中称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1年第42号,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可以继续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VS单独计税综合所得包括自然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中的各项在平时按月、按次进行预缴,年度终了以年度汇总上述各项,用综合税率表统一计算,做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就是把年终奖作为工资薪金进行个税处理。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如下。年终奖单独计税是与并入综合所得相对应的概念,就是把年终奖单独按照个税规定计算税款,不参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根据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年终奖”什么情况需要考虑单独计税根据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的比较,可以尝试分析年终奖单独计税最低适用税率是3%;而综合所得因为存在固定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等,因此存在纳税人有个税的应税收入而无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最低适用的税率为相当于0%,此时并入综合所得一定更有利;如果存在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但适用个税税率不超过3%时,并入综合所得一定不会比单独计税多交税。具体分析过程如下。1、在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额(6万元)、专项扣除(个人社保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后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时,并入综合所得适用税率0%,而单独计税适用税率至少为3%,此时一定是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例1:张三月薪5000元,年终奖为2个月工资,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年度数为12000元,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方式1:年终奖单独计税(1)年终奖个税计算过程找税率:5000×2/12 3000,适用3%税率年终奖部分个税=10000×3%=300元;(2)综合所得部分个税计算过程应纳税所得额=5000×12-60000-12000-12000 0,因此无需纳税两部分合计纳税为300元;方式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00×12-60000-12000-12000+5000×2=-14000 0,因此无需纳税;这种情况下并入综合所得比单独计税少缴纳税款300元,因此并入综合所得更有利。2、在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额(6万元)、专项扣除(个人部分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6000时,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最高3%,单独计税税率至少3%,此时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可能节税,可能不节税,但不会比单独计税多交税。例2:张三月薪6500元,年终奖为2个月工资,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年度数为12000元,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方式1:年终奖单独计税(1)年终奖个税计算过程找税率:6500×2/12 3000,适用3%税率年终奖部分个税=13000×3%=390元;(2)综合所得部分个税计算过程应纳税所得额=6500×12-60000-12000-12000 0,因此无需纳税两部分合计纳税为390元;方式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6500×12-60000-12000-12000+6500×2=7000,适用3%税率,个税=7000×3%=210元;可以看出,在该情形下并入综合所得比单独计税节约税款180元。例3:张三月薪7000元,年终奖为2个月工资,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年度数为12000元,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方式1:年终奖单独计税(1)年终奖个税计算过程找税率:7000×2/12 3000,适用3%税率年终奖部分个税=14000×3%=420元;(2)综合所得部分个税计算过程应纳税所得额=7000×12-60000-12000-12000=0,因此无需纳税两部分合计纳税为420元;方式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7000×12-60000-12000-12000+7000×2=14000,适用3%税率,个税=14000×3%=420元;可以看出,在该情形下并入综合所得与不并入综合所得,缴纳税款相同,选择哪种方式均可。4结论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扣除全部的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时,并入综合所得一定节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时,并入综合所得一定不会多交税;综合上述两种情况,在满足并入综合所得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时,可以一律按照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因为单独计税无论如何不会减少缴纳的税款。而当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时,此时应当考虑年终奖单独计税,因为综合所得税率存在部分适用10%档,而年终奖单独计税可能适用3%,存在节税筹划空间。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更多推荐: 决胜全盘会计!会计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上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