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一样吗?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该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多年来的双轨制养老制度被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企业职工一样实行缴费养老制度。为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好此项核算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养老保险金的计提、代扣代缴和缴付等情况,保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养老资金的安全。行政单位养老保险金核算行政单位会计应在总账科目下设置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单位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计提和缴付情况。在其他应付款总账科目下设置代扣个人养老金和代扣个人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工作人员个人部分养老金、职业年金的代扣和缴付等情况。行政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 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职业年金、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例1:某行政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单位。2015年2月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工作人员工资。该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转来的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及工资结算载明:本月应付工资24.6万元,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万元,代扣个人职业年金0.984万元,实付工资21.648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养老金6.888万元,其中单位部分养老金4.92万元、个人部分养老金1.968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职业年金2.952万元,其中单位部分职业年金1.968万元、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84万元。要求:编制行政单位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行政单位根据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21.648 贷:财政拨款收入 基本支出拨款 人员经费21.648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个人部分职业年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2.952 贷: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 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84 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 工资24.6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24.6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会保险费4.92 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 贷:财政拨款收入 基本支出拨款 人员经费6.888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业年金1.968 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职业年金0.984 贷:财政拨款收入 基本支出拨款 人员经费2.95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核算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核算方法和与使用的会计科目与行政单位基本相同,只有支出列支的科目不同。行政单位发生的支出在经费支出科目列支,事业单位发生的支出则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列支。事业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事业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事业支出 基本支出 工资或经营支出 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科目。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 职业年金、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例2:某事业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单位。2015年3月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工作人员工资。付款凭证和工资结算凭证表明:本月应付工资50万元(其中,从事经营业务的人员工资20万元),代扣个人养老金4万元,代扣个人职业年金2万元,实发工资44万元(其中,从事经营业务的人员工资17.6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养老金14万元,其中单位部分养老金10万元、个人部分养老金4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职业年金6万元,其中单位部分职业年金4万元、个人部分职业年金2万元。要求:编制该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事业单位根据授权支付凭证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44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4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个人部分职业年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6 贷: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4 个人部分职业年金2事业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事业支出 基本支出 工资26.4 经营支出 基本支出 工资17.6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离退休费)44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会保险费10 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养老金4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4事业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业年金4 其他应付款 代扣个人职业年金2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6【】 责任编辑:泥巴姐聊聊会计核算中的结转
“营改增”提供陆路客运时,由本单位直接向旅客收取的车票款,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客运费结算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许多财务人员来说,收取陆路客运费和服务费及结算客运费的会计处理,是工作中的一个难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收取及结算客运费三类情况的财税处理!一、为本单位收取的旅客车票款的及会计处理为本单位收取的客运费(旅客车票款),因旅客运输和客运服务是同一单位完成的,不用支付客运服务费用,因此,向旅客收取的车票款时:如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按收取的车票款÷(1+11%)×11%=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借记:库存现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按收取的旅客车票款项÷(1+3%)×3%=应纳税额,会计处理为: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例1:甲客运公司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111000元,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及旅客运输均由公司内部完成。如甲客运公司的客运费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借:库存现金111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元;如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借:库存现金111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7766.99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233.01元。二、为外单位收取的旅客车票款项时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为外单位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为外单位提供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等服务,按收取旅客车票金额扣除支付外单位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具体计算如下:客运服务费的含税销售额=售票收入×10%(一般按售票收入的6%-10%计算);销项税额=售票收入×10%÷(1+6%)×6%;承运方客运收入(含税价)=售票收入×90%;账务处理:借记:库存现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服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承运单位的含税客运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为外单位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等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而承运方如采用一般计算税办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1%,增值税抵扣就抵扣多了;如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则又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无法抵扣,不适用增值税环环相扣的理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同时也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兼顾历史习惯,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客运站开具的代售车票直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客运服务费,另一部分为承运方运费收入。与此同时,为了直观监控运费结算情况,在账务处理上就要求将承运方的运费记入客运站的销售账户,待承运方开具发票就冲红销售。例2:乙客运站为丙客运公司提供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业务,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1060000元,并通过银行将954000元(按车票款的90%计算)的客运费汇给丙客运公司,并收到丙客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旅客运费,剩下的106000元作为客运场站服务费入账。账务处理:1、乙客运站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时,借:库存现金106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元(106000÷(1+6%)) 主营业务收入(丙客运公司)95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元(100000元×6%)2、收到丙客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冲减销售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丙客运公司)954000元 贷:银行存款954000元。三、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结算外单位收取的客运费时,如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按外单位汇来的客运款÷(1+11%)×11%=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款项-某客运站),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按汇来的客运费÷(1+3%)×3%=应纳税额,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某客运站),贷:主营业务收入(客运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例3:丁客运公司收到乙客运站汇来客运费共计222000元,并通过银行结算。如丁客运公司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则丁客运公司向乙客运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222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元(222000÷(1+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元(200000元×11%)。如丁客运公司按简易计税办法,则丁客运公司向乙客运站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222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15533.98元(2220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466.02元(215533.98元×3%)。以上就是收取及结算客运费三类情况的财税处理!你都了解了吗?增值税改革后,你是不是还在发愁旅客运输服务计算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旅客运输服务如何申报?加计抵减如何计算?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次搞定新增值税!旅客运输、加计抵减计算及账务处理实操,【8月1日 星期四】每日财会资讯、每日实务技巧、每日好课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