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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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消息,山西省政府公布《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这项惠民制度,并对相关的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细节进行了说明。个人缴费标准分五档山西省明确,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其中,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政府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资金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另外,山西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领取待遇须年满65岁山西省规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组成,支付终身。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待遇。? 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 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鼓励子女为父母缴费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补贴、补助标准。山西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补助标准。山西省明确,各地要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其中——对于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 在安排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时优先聘用,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 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反之,对于对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也会采取相应方式督促子女为父母缴费。另外,山西省将把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纳入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方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账户信息。,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 会计培训机构,零基础会计培训班,会计培训课程哪个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文件发布后,不少小伙伴疑惑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如何进行申报。那么,今天就通过几个例子为大家进行讲解。案例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一次性手套等卫生用品零售的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疫情原因,我公司一次性手套销量激增,2020年1月和2月含税销售额分别为8.24万元、15.45万元,3月份销售额20.2万元,全部是卫生用品销售的收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如何申报一季度的增值税?我们先来分析下:该公司1-3月销售额累计为43万元 30万元(免税销售额),所以应该以43.89万计算不含税销售额缴纳税款!但是,征收率要分开核算!按照新政,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重庆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要分开计算哦。计算公式:1-2月计算的税额=(82400+154500) ÷(1+3%)×3%;3月计算的税额=202000÷(1+1%)×1%;合计应纳税额=0.89万元。我们再来看看申报表如何填写:先谈政策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你公司应当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再看填报内容:具体来说,该公司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20.2/(1+1%)=20]加上1、2月不含税销售额23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4万元(20×2%=0.4),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案例二我是重庆市从事咨询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不含税),2月份因疫情停业未营业, 3月份销售服务5万元(不含税),同时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50万元(不含税),相关业务均未开具专用发票,请问一季度我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并申报增值税?我们先来分析下:按照(财税〔2019〕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一季度销售额合计75万元,但扣除50万元的不动产销售额后,销售服务为25万元,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税销售额标准,因此,销售服务的2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那么该纳税人销售的不动产如何征税呢?按照新政,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因此,该公司一季度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案例三我在重庆市经营着一家餐馆,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和2月销售额分别为9万元、5万元, 3月份销售额6万元(均为不含税)。请问在一季度应当如何申报?我们先来分析下:按照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该纳税人该季度免征增值税,但是不代表不申报。在办理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餐馆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餐馆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还想了解更多,请关注网校相关课程——小规模企业做账报税辅导班(配做账报税软件),本次课程为直播+录播+软件+辅导四大�?榻�,通过案例形式,全面展示小企业账税处理,熟练掌握企业全盘会计工作,快速提升学员实战能力,报税能力!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捐赠能税前扣除吗?如何享受?如何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