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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宏汇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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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取得一次性收入的情形,这些“一次性”取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看看关于这10种一次性收入的个税处理吧~1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2央企负责人取得的一次性任期奖励收入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二项3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三条4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5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二项6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7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第二条8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四条9个人因退休等情形一次性领取原提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三条1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取得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第十九条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没有这项技能简直是对财务工作无从下手。正保会计网校推出新课程—,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 实用

        电商模式下,会涉及到第三方平台、购货方、销货方,这与一般业务相比多了第三方平台的介入,因为第三方的介入,在收付货款方面可能会出现购货方支付了货款,但是货款还在第三方平台,并没有到销货方的账户的情况。你知道取得第三方收入应该如何做账吗?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客户下订单,并完成付款,销售方发货(1)第三方平台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店铺(2)购买方账务处理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3)销售方账务处理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第二步客户验货,并确认收货,第三方打款给销售方(1)第三方平台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店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或3%)第三方平台返款借:其他应付款-店铺 (扣除手续用及佣金后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2)购买方账务处理取得普通发票借:库存商品 贷:预付账款取得专用发票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3)销售方账务处理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 -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6%或3%)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收到第三方平台的款项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服务费(6%) 贷:其他货币资金想了解更多互联网电商企业的税收政策及账务、税务实操处理,请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为您详解互联网企业业务模式、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跨境电商等,助您成为互联网电商财务大牛, 7月财务实操好课免费看!会计实务,纳税筹划,会计晋升不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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